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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如何算目标价格
股票代表一定价值量,简称“股票价值”。
股票价值的确立形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票面价值,亦称面值,是在股票正面所载明的股票的价值,是确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所有权的大小、核算股票溢价发行、登记股东帐户的依据。
另外,面值为公司确立了最低资本额;第二,账面价值,公司资产总额减去负债(公司净资产)即为公司股票的账面价值,再减去优先股价值,为普通股份值;第三,市场价值,即股票在股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又称“股票行市”,有时也简称“股价”。
对于投资者来说,股价是“生命线”,它可以使投资者破产,也可以使投资者发财。
股价表示为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市场价等形式,其中收盘价最重要,它是人们分析行情和制作股市行情表时采用的基本数据;第四,清算价值,指公司终止时其资产的实际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会发生偏离,有时是有很大的偏离,清算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V=T/N (其中,V表示股票的清算价值,T表示公司全部资产拍卖后净收入,N表示股票股数)。
股票价格测不准原理
资本价值原理的第四个隐含结论,更是石破天惊,极具震撼力。
那就是“不要试图预测股价走向!”
先让我介绍三个环环紧扣的概念:一、股票是一种耐用品,是一种预期在未来很长时间里,能够不断产生收益的商品。
二、股票的价格,是股票未来全部预期收益的现值,也就是说,股票的当前价格,是该股票未来全部收益的总和。
三、股票价格的变动,是人们对股票未来全部收益预期的变动。
举个例子,如果有一只股票,它保证在今后每年产生10元的收益,直到永远,同时假定市场利率永远是10%,那么这只股票每股的当前价格就是100元。
这100元,是这一股股票在未来无数年里产生的收益,按照10%的贴现率,逐一折算为当前现值的总和。
换个角度来理解:只要拿着100元,就可以在10%的市场利率下,在未来无数年里,每年都获得10元的利息收益,而永远无需动用、也不增加这100元的本金。
人们现在愿意花多少钱买一只股票,取决于他们预计将来能从中获得多少。
如果当前的信息发生了变化,改变了人们对未来事件的预期,那么价格现在就会发生变化。
任何现实事件的变动,如果已经在预料之中,就不会改变价格。
这里两个要点是:(1)股票的当前价格,取决于预期的未来收益;和(2)有关未来事件的信息一旦发生变化,价格现在就会马上发生变化。
只有未能预见的事件,才能导致当前价格变动。
如果一场风暴已经摧毁了农作物,那么这家农场的股票就会马上滑落,而不会等到收割的时候才滑落。
关于未来变化的信息,也就是意外,是不可预测的。
要是它们能预测,就算不上意外或变化了。
如果人尽皆知利好的事情肯定要发生,那就成了当前的信息,而且体现在当前价格之中了。
股评家经常言之凿凿:“预计下星期股票会调整,并且要等下个月才能反弹。
”——那纯属猜测,倒着说也同样正确。
如果那些导致价格变动的消息是可信的,股票价格现在——而不是“到时”——就会立即作出反应。
我们不是说事物发展是没有规律的,也不是说人们完全无法把握未来,而是说人们对未来的把握是不完善的。
如果人类的知识是进步的,那么就总有些东西要等到明天才能知道。
正是这些明天才知道的信息,导致了股票——乃至所有耐用品——价格的变动。
换句话说,不是“未来事件的走势”决定了价格的走势,而是“关于未来事件的信息被披露的走势”决定了耐用资源价格变化的走势。
既然“当前价格反映未来预期价格”,那么结论就是,过去相继发生的价格所构成的图线,并不蕴涵未来价格走向的信息。
你钻研那些图线,不能增加你获得更高回报率的机会。
也就是说,你再也不要煞费心机搞什么技术分析,推断哪些股票最可能盈利了。
很多人相信“市盈率”,但那是一个不必要的指标。
切中要害的,永远是对一只股票未来回报的预期,而不是它过去的历史。
今年4月,美国科技股的大调整中,不少网络概念股价格下跌了90%以上,远远跌破了发行价格,难道这些股票就必定很值得买吗?一切图表、曲线,以及一切有关“支撑位、大势、转折点”的煞有介事的高论,都是没有根据的。
随便选一只股票就得了;向全部股票列表投飞镖也行。
二、股票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竟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1 集合竟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 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 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
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
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
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
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
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
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
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 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2 连续竟价
连续竟价的成交方式与集合竟价有很大的区别,它是在买入的最高价与卖出的最低价的委托中一对一对地成交,其成交价为申买与申卖的平均价。
现仍以股票G为例,某一时刻委托报价的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托买入的最高价为序号1的3.80元,卖出最低价为序车1的3.52元,这一对优先成交,其价格为两者的平均(3.80+3.52)/2,故产生的价格为3.66元,成交数量只有2手。
交易所发布的即时行情为:成交价3.66元,数量2手。
这一笔成交后剩余的委托报价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笔,序号1的卖出价为3.52元,序号2的买入价为3.76元,这一对可以成交,成交价格为两者的平均值,价格为3.64元,数量为3手。
该次成交后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序号2的卖出委托与序号2的买入委托可以成交,成交均价为3.67元,成交量1手。
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后的成交情况为:序号2的买入委托与序号3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 68元,成交量为2手;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65 元,成交量为4手。
由于集合竟价是将一段时间内所有的委托一同成交,其价格不易受个别报价的影响,且能反应绝大多数交易者的买卖意愿,产生的价格比较公道和合理,且可以防止操纵股价的行为。
深交所以前在股票交易中均采用集合竟价的方法产生价格,其优点是每一次价格的产生都基本不会受偶然因素影响,即使股民的申报价格偏离较大或错报,其成交价一般也不会偏离前一成交价太大,所以集合竟价产生的价格变动比较平滑。
而连续竟价因为是一对一撮合,产生的价格波动较大,股市行情的变化也容易大起大落,特别是当股民错报委托价格时,交易系统会毫不留情地按照所报价格成交。
目前沪深股市的交易系统均是在集合竟价产生开盘价后就进入连续竟价阶段,所以股民对委托报价应十分地谨慎,以防止错报及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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